近年來,隨著多種動物疫病的持續暴發、流行,病死畜禽數量也在不斷增多,進而加大了無害化處理的難度。如不根據我國相關規定對病死畜禽進行無害化處理,會導致人畜共患病以及重大動物疫病蔓延及擴散情況的發生,尤其是病死畜禽流入消費市場后,會給人們的身體健康帶來直接危害。因此,對病死畜禽進行無害化處理,對于促進我國畜牧業健康快速發展以及保障公共衛生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1 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1.1 畜禽死亡后多自行處理
病死畜禽主要分布于農村散養戶,其自身防疫意識較差,不按照規定無害化處理病死畜禽,將其亂丟于公路邊、河塘內或者垃圾房外,進而給周圍環境、居民帶來較大影響,不僅不利于防控動物疫病,而且還不利于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部分居民為減少經濟損失,存在化油變賣、變價處理病死畜禽的情況,存在較大的疫病隱患。
1.2 避免疫情擴散隱患主要應用掩埋法
目前,養殖戶主要應用掩埋法避免疫情擴散隱患,如掩埋深度、地點或者方法不當,則會存在較大隱患。如在暴雨季節,被掩埋的病死畜禽尸體可能經雨水浸泡或者被洪水沖出后導致疫情擴散;如被犬等動物扒出來后發生病源感染擴散的情況;還可能被安全意識不高的人將其挖出加工變賣或者食用,加重安全隱患。此外,如掩埋地點不當,會給河塘或者地下水源造成污染。
1.3 監管不完善
隨著動物防疫工作和重大動物疫病形勢越來越嚴峻,尤其是基層鄉村動物防疫人員,不僅要承擔任務比較繁重的屠宰檢疫、產地檢疫工作,而且還要加強畜禽飼養場的防疫監管和技術指導。由于監管人員數量較少,畜禽養殖場關于病死畜禽是否無害化處理,缺乏有效監督。
2 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的有效應對措施
病死畜禽的無害化處理具有涉及面廣、工作量大等的特點,進行處理時要堅持標本兼治的原則,要從體制、機制上為促進無害化處理工作的有序推進提供足夠的人員、組織、政策以及資金保障,具體應對措施如下。
2.1 制定財政補償長效機制
為有效落實國務院制定的促進畜禽生產政策,要求各級政府要在財政中長期納入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的補償費用,對嚴格按照無害化處理標準對病死畜禽的畜主給予相應補償。只有有效保證政策連續性,才能夠促進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工作的順利、有效開展。
2.2 將掩埋法處理方式轉變為密閉井沉尸和焚燒爐焚燒相結合的處理法
近年來,在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藍耳病以及生豬高熱病等重大動物疫病嚴峻的防控形勢下,對病死動物進行無害化處理的要求越來越迫切。目前,農村處理病死畜禽主要應用掩埋法,不能夠將病原有效消滅,且具有再次污染隱患,不能保證病死畜禽徹底無害化處理,因此需要有效改善處理方式。我國部分經濟發達區域已經大大改善了無害化處理方法,如浙江省、山東省、山西省等主要應用干化法無害化處理方式進行有效處理,干化法無害化處理方式具有處理速度快,有效殺菌,不產生二次污染,高度自動化,勞動強度低,成品純度高,處理過程環保等特點,有傳統的發酵式處理工藝無法比擬的優點,是發酵式處理方式和濕化法處理方式理想的替代方案。
2.3 提升全民防范意識,加大培訓及宣傳力度
加大《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條例》、《動物防疫法》以及《畜禽病死肉尸及其產品無害化處理規程》等技術規范、法律法規的宣傳,有效提高人們的防范意識;加大養殖場和基層技術人員的培訓力度,指導其做好無害化處理,能夠及時消滅病原,有效防止發生病源擴散及蔓延的情況。
2.4 加大動物防疫監督執法力度
要求動物防疫站監管人員嚴格落實責任、明確職責,市動物衛生監督要加大監管、培訓力度,如違反《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條例》、《動物防疫法》等法律規范,要加大處罰力度,保障無害化處理工作的有序開展。
3 結語
總之,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工作具有長期性、系統性特點,不僅關系到環境保護、食品安全以及畜牧業的可持續發展,而且還和廣大養殖戶的切身利益具有直接關系。因此,要嚴格執法、明確責任,最終保證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工作的持續化和規范化。